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0〕66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工作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标准》(鄂经院发〔2019〕91号)执行,认定范围含全校教师在湖北经济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自建课程及教务处立项建设的新课程。
二、认定标准
1.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分工合理,教学设计与方法合适,教学内容与资源丰富,教学互动评价有序,符合在线学习特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受益面较大。
2.已完成在线课程建设(视频、作业、测验等关键性教学资源无缺失),并至少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包括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3.技术要求应符合《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标准》。
4.学校立项建设的22门新开课程,对教学互动、实践运行等不做要求。
三、否决性指标
1.视频(包括自建及引用)时长少于80分钟。
2.非新开课程但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包括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3.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或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四、认定程序
1.每门课程只选择“慕课”、“微课”、“网络辅助课”中的一种进行申请,教务处将组织校内专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为保证课程建设质量,本次认定工作实行限项申请,各学院申请认定的课程总数不超过2门。2023年立项建设的新课程不占各学院申报名额。
3.申请课程认定的教师,按照上述《标准》的要求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完善课程,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五、材料报送
11月15日前,各学院需将学院审核盖章的《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行政楼A304办公室,相应电子材料请打包以“XX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命名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
联系人:李紫玲,闻雅馨;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