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学校教学资源,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将启动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10月13日-10月25日)
1.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2023-2024-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载方式见附件1),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2.教学秘书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初次核对,核对无误后,教学秘书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须分别签字确认。
3.学院将核对无误后的执行计划下发给各班级,由各班级进一步核对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班长或者学习委员须签字确认,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4.教学执行计划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经教学秘书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核对、班级核对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签字、盖章,10月25日前交教务处运行科存档。
5.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需更改的,须在教务系统内提交申请(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填写具体原因),由教务处审核后进行调整。
6.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结束,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后,如有错开漏开课程,由学生学院直接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解决教师落实问题。
二、教学任务落实(10月26日-11月7日)
1.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排课不分段,课程起始止周为1-17周。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美合作)专业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安排,2023-2024-2学期有AUM教师授课课程,校内课程需提前结课。因此,信管合作2023级任务落实起止周为1-15周,2022级、2021级任务落实起止周为1-11周。
2.各学院结合学生选课需求和教师工作量情况,合理安排通识选修课程开出课堂数和课堂容量,并按照教学任务落实要求(附件3)完成通识选修课程的编排。通识选修课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艺术、外语、旅游学院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班人数(不得低于40人)。
3.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合理合班,控制班级人数。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有多个班级请按顺序合班(如1班和2班合,3班和4班合),数学类课程合班不得超过2个行政班。
4.“一课多师、多师同堂”的教学班要将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到具体周次。
5.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规定,提倡和鼓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程或学科前沿课程。
三、课表编排(11月8日-11月26日)
1.11月8日-14日,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11月15日-26日,教务处完成全校课程编排及检查工作。
2.一般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四下午为学生集中开展活动时间,不得排课;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为重修课程安排时间,不得排课。
3.排课基本规则: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冲突;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不能超过3节(部分艺术类、实验课程最多排5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原则,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为确保班级课表均衡合理,排课不接受个人原因的排课指定。
4.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高,请各学院严格参照附件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完成。
5.法商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任务待教学计划确定后单独下达,独立排课。
6.本学期为学生提供2轮选课机会,下学期将不再安排第3轮选课,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做好选课准备。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注意事项及排课时间分布.xlsx
附件4:2023-2024学年第2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