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8-15浏览次数:594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61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成立13个重点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名称及对应牵头高校详见《通知》(附件1)。

二、我校为湖北省双碳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高校,该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遴选的前期工作由教务处和低碳经济学院统筹负责,推荐名单经学校审议后报省教育厅

三、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遴选工作,推荐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行业专家申报各重点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非我校牵头的其它重点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教学单位应积极主动与对应牵头高校联系。

四、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由各教学单位于2026911日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WORD版)、《委员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邮箱jwc@hbue.edu.cn,邮件主题以“教学单位名称+教指委申报材料”命名,无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张蔚  电话:027-81973952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3.委员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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