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核心要求
智慧课程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备、教、育、学、改、考、评全流程,构建教师主导、学生中心、智能工具协同、虚实联动的数字化教学形态。具体建设规范及要求如下:
(一)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定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学全流程,统筹兼顾专业知识传授、综合实践能力培育与正确价值引领,同步提升授课教师数字教学创新能力与学生数字综合素养、创新实践素养。
(二)打造AI赋能多元教学模式和智慧教学场景。综合运用AI分层精准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虚拟仿真虚实融合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搭建智能预习、AI课堂互动、虚拟实训、智能答疑、线上分组研讨、课后个性化辅导等多类常态化智慧教学场景,实现课前、课中、课后全链条数字化教学覆盖。
(三)建立动态更新的数字教学资源库。依托专业知识图谱、能力达成图谱、问题任务图谱、课程思政图谱等重构课程整体知识框架;配套建设标准化微课视频、交互式虚拟实训项目、典型行业教学案例、分层分级习题库、AI自测题库、课程思政案例库等多类型多媒体数字资源;建立资源常态化迭代更新机制,保障学生可依托平台开展自主线上学习、反复实操训练。
(四)建立数据驱动学情干预闭环。依托智能工具,全面收集学生学习行为数据,自动生成学生个人学情画像,开展学习风险预警,支撑教师动态调整教学方案,实施分层精准辅导,形成“数据采集—智能研判—预警干预—教学优化”完整闭环。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自主研发建设并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截至2026年6月底,已完成不少于两个学期建设、打磨与常态化教学应用,系统运行稳定(教学运行平台不限)、知识产权清晰,无版权争议、无涉密内容、无不良导向内容。
2.优先推荐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交叉融合类课程申报。
(二)负责人条件
课程负责人须教学经验丰富、师德师风优良、数字教学能力突出,可全程负责课程设计、建设运维与应用推广。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
(三)团队条件
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总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数字素养和智能教学应用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课程思政元素等有机转化为数字化教学资源,熟练运用智能工具开展教学改革。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科研诚信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限额
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各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获批情况、校内智慧课程建设基础等综合确定,具体名额见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学校将根据省级分配名额进行遴选推荐。
四、工作组织
(一)材料报送
1.课程申报教师需完整填写以下材料:(1)《湖北高校本科智慧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支撑材料需制作成一个PDF文件,申报材料应详实完整,不得缺项漏项。(2)《湖北高校省级本科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排序,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将PDF版和WORD版打包,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智慧课程申报材料,于9月7日前报送至邮箱hbuegjs@126.com。
(二)系统申报
学校汇总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议及公示后,最终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组织系统申报,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1.校级培育。为鼓励学校智慧课程建设,本次未遴选推荐为首批省级智慧课程的项目,将根据课程建设质量认定一批校级智慧课程支持建设。
2.省级管理。省级项目立项后,省教育厅将择优推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在湖北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公开展示,组织上线工作另行通知。获批省级智慧课程项目须持续稳定建设五年,建设期内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每年度按要求完成教学资源迭代更新与教学数据沉淀。对长期不更新课程数字资源、平台长期停更停用、课程内容存在意识形态偏差、课程教学质量持续不达标、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事故等问题的,将撤销省级智慧课程立项资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紫玲、李新煜 联系电话:73712
附件:
教务处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