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核考务工作方案

发布者:考试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6-18浏览次数:12

为加强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普通本科生期末考试考务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考试秩序正常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期末考试共1484场,考试时间为2026年62979日。考场办公室设在J2-107


二、任课教师工作

(一)认定考核资格

任课教师有权认定学生的考核资格,依据《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取消考试资格,应公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于17周内在教务系统内操作。各学院应及时审核。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如参加考试,其成绩无效

(二)审核缓考

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副院长应依据考生所述原因,在“信息维护”-“项目报名审核”对缓考申请进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应严格规范审核,注意理由牵强、不传附件、证明材料不符、证明材料过早、申请时间晚于考后1天等情况。

审核不通过后流程自动终止。任课教师只能在审核流程终止或结束后录入缓考学生的成绩。流程见:

【教师、副院长】缓考网上审批https://jwc.hbue.edu.cn/13/8b/c6283a332683/page.htm

【教师】提前批次成绩录入https://jwc.hbue.edu.cn/13/96/c6283a332694/page.htm

(三)检查试卷

任课教师或课程组应派专人查验试卷印刷数量、质量,检查试卷袋标签、签到表等是否齐全,信息是否正确。

(四)扫描试卷

需要扫描试卷的课程考试结束后,试卷统一交回至J2-107。开课学院应派专人负责回收,清点试卷袋数,清点无误后移交教务处工作人员。扫描结束后,各开课学院或课程负责人应派专人统一将试卷取走。

(五)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应于714周二14:00前录入成绩。任课教师应如实录入成绩,不得私自篡改成绩及原始考核材料。

流程见:【教师】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https://jwc.hbue.edu.cn/13/94/c6283a332692/page.htm

(六)考试材料归档

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应按要求整理课程考核材料,并交学院归档立卷保管。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过程性考核的,应下载平台内有关成绩表并打印。使用其他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的,应提交有关原始记录。各学院可制定相应的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妥善保存考核原始材料或电子材料。


三、监考工作

(一)监考安排

监考教师由各开课学院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师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考试学期、时间、地点及场次,特别注意公共课的监考场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二)监考规范

1.监考教师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监考,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公共课试卷在考场办公室J2-107)发放。

3.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应要求学生清理考试座位,上交手机、课本、自带草稿纸等物品。应在黑板上书写座位分布图,要求学生按座位号就座。发卷前应再次检查考生座位。

4.监考教师应逐一核对考生的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等个人信息、图像完整的有效证件,清点考生人数,严防替考行为,并在试卷袋封面规范填写考试人数、缺考情况等信息。

5.监考教师应逐一发放试卷,防止试卷泄露。

6.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团结协作,共同履行监考职责。两名及以上监考员应做到“一前一后、一动一静、一站一坐”,不得睡觉、长时间玩手机、阅卷、离场抽烟聊天等。

7.考前或考中如需草稿纸等考务用品,请到J2-107领取。

(三)违纪处理

监考教师不得帮助和纵容考生作弊,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湖北经济学院考场规则》的行为,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有作弊行为的,应当众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在试卷袋封面考场记录中作出记载,并将考生和相关材料及时送考场办公室(J2-107)。不得私自处理。


四、考务工作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考务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学院教学秘书等。

(三)考务人员职责

1.教务处统筹安排期末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准备考务用品、布置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日应提前3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组织当日线上线下巡视,处理考生违纪及其他突发状况。

2.教务处负责印制试卷。开课学院负责分装、检查、保管、发放试卷。需要集中发放试卷的公共课,每场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运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做好试卷分发记录,负责考务值班。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封面填写情况,确保试卷安全。无需集中发放试卷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发放试卷,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开课学院应做好外围值班,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3.教务处负责安排校级巡视。各学院负责安排本学院巡视,并通知相关领导参加校级巡视


五、巡视工作

(一)巡视组成员

组长:许传华

副组长:戴化勇

成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书记;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副处长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巡视安排表》,开考前10分钟开始巡视。巡视人员因故无法到场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委托学院其他领导、院级教学督导或教学秘书巡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校级巡视。

2.巡视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按规定全面督察当次考试进行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巡查考场安排情况:学生座位安排、监考人员安排;

2)督察监考职责履行情况:监考教师到场情况、考前清场情况、考中监控情况、考试收卷情况、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监察考风考纪状况:学生考试准备情况、学生考试纪律情况、对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情况。

3.巡视次数应不少于2次

4.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巡视发现问题记录在《巡视安排表》上,如未发现问题则在表后注明“未发现问题”,签字后交考场办公室(J2-107)工作人员。

5.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线上巡视。

(三)巡视安排

时间值班人员巡视人员
2026-06-29(08:00-09:30)夏惠英王义平




2026-06-29(10:00-11:30)夏惠英、余丽王义平冯连军

李阳雪
2026-06-29(14:00-15:30)夏惠英王义平




2026-06-29(16:00-17:30)夏惠英王义平




2026-06-30(08:00-09:30)彭冠然王全意


李强
2026-06-30(10:00-11:30)彭冠然、余丽王全意汪斌尹青山王文剑李阳雪王婷婷
2026-06-30(14:00-15:30)彭冠然王全意


李阳雪
2026-06-30(16:00-17:30)彭冠然王全意刘超

李阳雪
2026-07-01(08:00-09:30)夏惠英鲍春华


刘项育
2026-07-01(10:00-11:30)夏惠英鲍春华李燕燕刘习平
李新煜曹梦凡
2026-07-01(14:00-15:30)夏惠英、夏玮鲍春华徐敏万庆召江沈红李新煜曹梦凡
2026-07-01(16:00-17:30)夏惠英、夏玮鲍春华




2026-07-02(08:00-09:30)彭冠然王瑞华平艺

杨文绮
2026-07-02(10:00-11:30)彭冠然、余丽王瑞华夏菲潘德勇潘娜杨文绮李紫玲
2026-07-02(14:00-15:30)彭冠然王瑞华毛志斌

杨文绮
2026-07-02(16:00-17:30)彭冠然王瑞华


杨文绮
2026-07-03(08:00-09:30)夏惠英阮家福杨晓龙

王婷婷
2026-07-03(10:00-11:30)夏惠英阮家福钟彦姝

王婷婷
2026-07-03(14:00-15:30)夏惠英阮家福刘冰熙方聂平
李新煜李紫玲
2026-07-03(16:00-17:30)夏惠英阮家福储环

李新煜
2026-07-06(08:00-09:30)彭冠然卢占凤丁升彭玲
陈晓李紫玲
2026-07-06(10:00-11:30)彭冠然、史高超卢占凤晁悦李丽左腾木陈晓王婷婷
2026-07-06(14:00-15:30)彭冠然卢占凤孔月红马玉霞曾义陈晓刘项育
2026-07-06(16:00-17:30)彭冠然卢占凤蒋昕

张蔚
2026-07-07(08:00-09:30)夏惠英雷生茂汪金伟陶鹏
李紫玲李强
2026-07-07(10:00-11:30)夏惠英、史高超雷生茂方聂平张艳伟
张蔚李强
2026-07-07(14:00-15:30)夏惠英雷生茂陈欢朱莉
曹梦凡李强
2026-07-07(16:00-17:30)夏惠英、夏玮雷生茂靳洪孙浩
张蔚曹梦凡
2026-07-08(08:00-09:30)彭冠然、雷海燕赵玮吴保荣辛萍芳张洋刘可刘项育
2026-07-08(10:00-11:30)彭冠然、姚永松赵玮吴保荣辛萍芳
刘可张蔚
2026-07-08(14:00-15:30)彭冠然、杨水含赵玮吴保荣盛玮李正旺刘可刘项育
2026-07-08(16:00-17:30)彭冠然赵玮吴保荣陈奕
刘可陈晓
2026-07-09(08:00-09:30)夏惠英辛萍芳




2026-07-09(10:00-11:30)夏惠英辛萍芳





 

 

教务处

2026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