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6级新生课表编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6月8日-6月14日)
1.核对范围:2026级全体新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
2.各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下载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载方式详见附件1),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等信息,确保内容与培养方案完全一致,杜绝出现漏开课程问题。
3.由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完成初核并签字,连同《2026-2027学年第1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报送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复审完成后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运行科存档。
4.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变更的,须在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提交申请,并附上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附件3),待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二、落实教学任务(6月15日-6月21日)
1.课程所属学院安排任课教师时,须优先选派优质师资承担“新财经”实验班课程;严格落实《湖北经济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规定》,鼓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程或学科前沿课程。
2.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授课周次规定如下:2026级普通本科新生课程为5-16周;2026级专升本、第二学位学生必修课为1-16周、专业选修课为2-16周。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课的,须提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3.为保障普通本科新生课程足额完成教学课时,各类学分课程周学时及授课周次按以下标准执行(《大学体育》课程周学时不作调整):
课程学分 | 课程学时 | 周学时 | 授课起止周 |
0.5 | 8 | 2 | 6-9周或11-14周 |
1 | 16 | 3 | 6-10周或12-16周 |
1 | 16 | 2 | 6-13周 |
1.5 | 24 | 2 | 5-16周 |
2 | 32 | 3 | 6-16周 |
3 | 48 | 4 | 5-16周 |
4 | 64 | 5.5 | 5-16周 |
5 | 80 | 6.5 | 5-16周 |
6 | 96 | 8 | 5-16周 |
4.合理开展合班教学,严格控制教学班规模。同专业同年级多班级按序号依次合班;数学类课程合班不超过2个行政班;思政类课程教学班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或合班不超过2个行政班。
5.填报实验教学任务,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实验课排课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课程库信息规范学时匹配、周学时与授课起止周安排,严格遵守连排课程限定条件,按规定流程完成3节以上连排课程的审批与备案,确保实验教学资源合理配置、教学秩序规范有序。
6.实行“一课多师、多师同堂”的课程,须在教务系统内明确每位教师对应的具体授课周次。
三、课表编排(6月23日—7月10日)
1.6月28日前,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需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其余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排。6月29日-7月10日,教务处完成全校课程编排与核查工作。
2.本次新生课程编排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课表编排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附件3: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模板).xlsx
教务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