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
根据《湖北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鄂教高〔2023〕1号)、《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6〕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6年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学院人才培养主要依托专业与区域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附件1:湖北省主要产业清单),纳入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2.产业学院原则上应在2025年12 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强化校政行企多元主体协同,具备较完善的人事、财务、考核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及科学完备的运行机制。产业学院主要依托专业已获批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科人才培养规模达到100人以上,符合国家和湖北产业发展急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合作方主要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其中,合作企业在产业链中居主导地位,或在我省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或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4.产业学院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校企师资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企业师资数量与学生培养规模匹 配(生师比≤16:1),已建立有效的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5.产业学院紧密围绕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以项目制为牵引、构建问题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实习实践环节,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不低于30%。
6.产业学院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校企共建一批高质量的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实习实训基地资源业应具备与学生培养规模匹配的实习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建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联合攻关。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研发平台、实践教学平台不少于3个。
7.产业学院参建方对学院发展给予充分的人、财、物等政策扶持,设有长期性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践资源。能够为产业学院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学院政策支持。
8.产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能够满足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毕业生行业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人才培养改革成效初显。产业学院在校企联合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产品研发与项目孵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申报工作安排
1.请各已立项建设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及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认真撰写建设方案,于2026年6月18日前将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建设方案电子版(附件2)和佐证材料清单电子版(佐证材料以PDF形式制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附件1:
湖北省主要产业清单.docx
附件3:
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