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我校定于2018年9月5日对2018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展开一次专项检查,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5日17点之前以纸质材料的形式(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报送检查结果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