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14浏览次数:26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学术研究课题

聚焦教育强省建设战略目标,立足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1.学术成果专项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面向我校征集的限于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3年。本年度省高等教育学会拟遴选一批优秀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每项提供经费资助。

2.产教融合专项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3年。要求企业实质性参与合作共研,学会和企业联合定向对重点和一般课题提供经费资助。

(二)学会共同体课题

共同体课题由学校负责课题管理,学会负责立项与结题验收。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也可自主确定课题。

本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该类课题需自筹研究经费,学校将根据课题结题成果及当年预算情况确定具体资助额度。

二、结题要求

学会科研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点课题需达到以下2项要求:(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成果获省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2)研究报告1份(重在汇报研究概况、研究成果、研究结论、研究反思,体现学术性),不少于2万字。

2.一般课题需达到以下2项要求:(1)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学术文集及会议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主体成果获省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2)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万字。

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2026年《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未注明者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12项,鼓励开展跨校联合、跨学科合作研究,合作项目可不占限额指标。

2.本年度课题共分两大类。课题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度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见附件1,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获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职务,且团队成员至少一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同年度已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者,不得再申报学会课题。已承担学会课题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申请人应填写与课题类别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指南题号(专项课题需注明专项所属类别,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6.各学院需于514前以学院为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汇总表1份、每项课题申报书(申请书2份、匿名版活页1份)报送至教务处高教所(行政楼A-113),电子材料压缩包:以XX学院-2026省高教学会课题申报”命名,内含:(1)申请汇总表;2)课题PDF版《课题申请书》;(3)PDF版以课题名称为文件名的匿名活页。发送至指定邮箱hbuegjs@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结合限报12项要求,最终确定申报课题,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要求,经学校同意推荐申报课题,需课题负责人缴纳课题评审费200/项,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缴纳。

联系人:李紫玲、李新煜,联系电话:81973712

 

附件1:2026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doc

附件2-1: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2: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研究课题申请活页.doc

附件3-1: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会共同体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2: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会共同体课题申请活页.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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