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下学期课表编排准备工作,现就审核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执行计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专业所属院系通过教务系统下载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执行计划,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2. 各院系将初审无误后的执行计划下发至各班级,由各班级进一步核对执行计划各项信息,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3. 在校生执行计划经院系初审、班级核对无误后,由各院系教学副院长(主任)复审,签字、盖章,5月12日前交教务处和实验教学中心复核、存档。
4. 2016级新生执行计划5月19日前交教务处和实验教学中心复核、存档。
5. 如执行计划需要调正、修改,请相关院系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教学副院长(主任)签字、盖章,送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同意方可修改。
教务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