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环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教案专项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任课教师开课前应认真阅读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熟悉教材基本内容,结合授课对象专业实际,认真编制撰写教案,合理安排授课进度计划。
2.教案的基本要素应包括:一般项目(学院、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授课时间、专业及班级、授课学时、选用教材等)、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过程等。编制教案既要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也要了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考虑学生的专业要求。教案形式上不必千篇一律,可以有自己的特色,但应包含基本的要素。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任课教师纸质版教案的自查工作,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教案自查表》,于8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检查情况纸报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将于8月31日下午分小组组织抽查。
教务处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