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增强学生诚信观念,营造良好考风,构建学生自律互信环境,学校继续加强诚信考场建设,现将本学期诚信考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组织
教务处负责考务组织与巡视,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风考纪教育,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场布置及监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监控录像。
二、工作要求
1.诚信考场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接受学校和学院巡视。考试过程中应全程录像。
2.开展诚信考场的班级应召开专题班会,宣讲诚信考场要求,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学院应组织学生在《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中签名,签名后学院留存。
3.学院考试前应在考场入口张贴诚信考场标志,在考场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及“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等标语,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4.诚信考场应安排2名监考教师负责试卷收发,由任课教师担任主监考。监考教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考前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场地、组织签到、核验证件、宣读纪律、分发试卷等,无异常情况之后移至J2-107等候。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教师返回考场准备回收试卷。试卷清点无误后,监考教师方可离场。
5.考生需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将手机、文字资料等非考试物品放置在讲台上,同时将身份证、图像清晰的学生证或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摆在课桌上,随后按指定顺序入座。班干部需主动承担起维护考场秩序的职责,以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开考前不得作答,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若考生答完试卷,应将试卷翻扣在讲台桌子上(考生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得带出考场),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考试结束铃声后,考生不得继续作答。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申报1~2个诚信考场,原则上考场人数不超过60人,不申报公共课。请于6月9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
2.诚信考场的考生如有违纪,应依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附件1: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2:诚信考场申报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