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启动了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学校及各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6)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每教学单位限推荐2人。
(一)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和教务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方式。
(二)教务处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将由学校遴选并推荐至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材料提交
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专家信息,并在4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附件1、2表格电子版至邮箱jwcjsb@hbue.edu.cn,纸质版需提交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附件1),请注意在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联系人:李紫玲、陈子越,联系电话:81973712。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