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缓考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新闻来源:    阅读次数:1978  【字体:  

各院系、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35日(星期六)至36日(星期日)进行本学期缓考考试,请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请学生本人于33日至4日到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各院系应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缓考学生考试,严格阅卷,并在第3周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缓考成绩。

  

附件:20152学期缓考安排.xlsx

教务处

201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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