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及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新闻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43  【字体:  

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22号,附件1),为学生指定教材是任课教师应尽的义务,是整个教学安排不可或缺的环节,现将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及征订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对象

2024级、2023级、2022级普通本科生及2024级专升本学生。

二、教材选用的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马工程重点教材严格依规选用。对“应用未用”的情况进行调查追责。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2)。

(六)境外教材严格依规选用。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依据文件要求组织选用审核,加强全过程监管。境外教材的选用由各学院初审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学校复审确定后公示备案。

三、教材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时间:11月17日--30日。

(二)坚持集体决策。任课教师提报拟选教材后,由系(教研室)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由学院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学院负责院系选用教材审核、公示和备案。

(三)必修课原则上须征订教材,以确保教学质量。

(四)填报征订信息的要求

1.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征订的教材信息,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相同教材。


2.承担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每位任课教师均须填报征订信息。

3.有成套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在填报时须逐条填写教材信息确保完整性,但仅限于填报当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五)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及备案工作,任课教师在教材征订信息填报完成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审核,并如实填报《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新生教材选用备案表》(附件3),于12月2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至教材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0),纸质材料需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新课程,任课教师提报拟选教材后,由系(教研室)组织专家通读拟选教材,学院召开审核会议后由任课老师进系统填报,学院对所选用的教材信息须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所有课程都应填报征订信息,因课程性质原因不征订教材的课程,须在系统里选择名称为“不征订教材”(编号112)进行填报。

(三)注意核对教材名称、版本、书号等信息,避免出现名称与书号不相符的情况。

(四)要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的价格要尽量合理。单价超过60元的应报批,单价超过100元的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由教师推荐,学生自行解决。

(五)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若出现使用的教材与填报征订教材不相符、已征订教材但又不使用的情况,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学院、教师责任。

五、填报步骤

详见附件4

 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马工程教材总表(2024年5月更新).xls

附件3_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xlsx

附件4:任务教材录入教程(教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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