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年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22号),现对2024年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和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进行申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统计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认定范围:教师填报的学科竞赛指导项目应为《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通知》(鄂经院教函〔2024〕1号)(见附件1)中竞赛项目的省级及以上比赛,校级比赛不在认定范围。
3.本次填报仅包含指导本部本科生学科竞赛及专利发明指导的工作量,指导法商学院学生及研究生的工作量不在此次填报范围。
二、填报要求
学科竞赛指导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统一通过“积分制考核”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学科竞赛指导
1.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由第一指导老师负责在系统填报,第一指导老师需填报获奖证书上所有校内指导老师及学生信息,保证与获奖证书完全一致,获奖信息填写不全将影响后续团队赋分及实践教学课时核算,请老师们务必填写准确;
2.学科竞赛指导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竞赛获奖证书(证书上的主办单位盖章需与竞赛指南中的保持一致)作为附件进行审核,附件命名统一按照“申报人姓名+获奖等次”进行命名,证书上需有明确的获奖等次、参赛学生信息及指导老师信息,获奖等次不明或没有指导老师和学生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3.体育类比赛需提交学生的获奖证书及赛事秩序册作为附件进行审核,获奖证书按“申报人姓名+获奖等次”进行命名,秩序册按照“申报人姓名+秩序册”进行命名,并由秩序册上的主教练作为第一指导老师进行申报;
4.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仅认定等次奖,优秀奖、参与奖等不在认定范围;
5.教师指导同一学生或同一团队参加同一学科竞赛,只认定最高级别获奖;教师指导同一作品参与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只认定该作品最高级别获奖;同一学生或团队的指导老师在参与同一比赛不同级别赛事时发生更换的,由最高级别赛事获奖的第一指导老师进行申报。
(二)专利发明指导
1.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应由第一指导老师进行申报;
2.专利发明证书上的完成人应包含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
3.专利发明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应为湖北经济学院。
三、填报及团队赋分时间安排
学科竞赛指导及专利发明指导的工作量填报时间从11月4日开始,结束时间根据后续人事处工作量核算的时间再行通知,请已取得获奖证书的第一指导老师尽快在积分制考核系统完成申报,申报后请关注审核状态,若有退回的请根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全部学科竞赛指导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审核完成后,第一指导老师可进入积分制系统完成赋分操作,具体赋分时间见后续教务处通知。
附件1:【鄂经院教函〔2024〕1号】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pdf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