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保障教学运行规范高效,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启动2026-2027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编排工作。现将工作安排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4月13日-4月20日)
1.本次核对对象为2023级、2024级、2025级学生的教学执行计划。
2.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载方式见附件1),逐项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开课学院等信息,确保与培养方案一致,无漏开、重开、错开课程。
3.教学秘书会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完成初次核对并签字后,下发至各班级核对确认并签字;学院教学副院长需对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及教学执行计划最终版进行复审、签字盖章,于4月20日前报教务处运行科存档。
4.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可更改。确需调整的,须在教务系统提交变更申请(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并附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5.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统一安排在第8学期,若教学执行计划列入第7学期,须按程序申请变更至第8 学期。
二、教学任务落实(4月21日-4月30日)
1.课程所属学院须按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优先安排优质师资承担“新财经”实验班课程教学工作。
2.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共19周,其中课堂教学16周。2学分及以上课程默认按1-16周排课,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不足2学分课程实行分段排课,由课程所属学院平衡学期前后段周学时;涉及全校范围的分段教学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3.各学院结合师生需求合理确定通识选修课程课堂数与班级容量,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有特殊场地要求的不低于40人;通识选修课程实行新旧并行,确保平稳过渡,其中2学分及以上课程仅面向2023级开放,1学分课程面向所有年级,任务落实时须标注面向对象。
4.各学院填报实验教学任务时,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实验课排课管理的通知》(附件6)要求,依据课程库信息规范学时匹配、周学时与授课起止周安排,严格遵守连排课程限定条件,按规定流程完成3节以上连排课程的审批与备案,确保实验教学资源合理配置、教学秩序规范有序。
5.落实教学任务时需合理合班、严控班额。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多个班级按顺序合班(如1班和2班合,3班和4班合),数学类课程合班不得超过2个行政班。
6.实行“一课多师、多师同堂”的教学班,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将任课教师上课时间落实到具体周次。
7.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专任教师岗位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辅导重修课程),不少于16 课时。
三、课表编排(5月11日-5月24日)
1.5月11日-5月17日,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教务处指导下完成实验课程与特殊课程编排,其余理论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排。5月18日-5月24日,教务处完成全校课程编排。
2.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避开周四下午(学生活动时间)、周五晚及周末(重修课专用时段)。
3.同一教师面向同一班级的课程,每日不超过3节(艺术类、实验类课程可放宽至5节),尽量隔日安排;教师单日授课总时数不超过6节。
4.课表编排须均衡分布,避免教师、教室、课程时间冲突,最大限度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
5.课表编排工作任务重、统筹要求高,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课程编排日程表》(附件5)推进,不得因个人原因指定排课。
6.2026级课表编排任务待教学计划确定后另行下达,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协调准备。
附件3: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排课时间分布.xlsx
附件5:2026-2027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