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认知实习、中期实训和中期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践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专业认知实习、中期实训和中期论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内容,为确保项工作落实落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认知实习

1.专业认知实习通过组织学生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并联系实际进行专业教育,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管理过程,为学好专业基础知识和其它专业知识奠定基础。专业认知实习应组织不少于一次期中的企事业单位走访和专业教育。

2.各学院成立专业认知实习工作小组,拟定学院专业认知实习工作方案。专业认知实习工作方案应包含实习目的、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日程安排、场地与教学组织(包括实习领导小组、指导老师、实习点指导教师、学生分组情况等)、安全纪律、考核要求、经费预算、集中指导课时等内容。

    3.各学院做好专业认知实习的安排及动员工作,落实专业教育安排,联系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集中安排学生走访调研,并明确各项安全保障条款,保障走访期间的学生安全。

    4.考虑到专业认知实习时间跨度较短,是否使用校友邦平台进行过程管理由各学院据专业认知实习的具体安排而定。若不使用校友邦平台进行过程管理,需回收学生纸质版专业认知实习报告并做好纸质存档

二、专业中期实训

1.各学院成立中期实训工作小组,拟订中期实训工作方案。中期实训工作方案应包含实训目的、内容与要求、方式与日程安排、场所与教学组织(包括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实习点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等)、安全纪律、考核要求、经费预算等内容。  

2.各学院做好实习师生的动员及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讲解实训内容与要求,并开展安全纪律教育,明确安全保障条款,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学生安全学院必须为集中安排现场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安全责任险,费用可从学生实习经费中列支。联系并落实好实训场地,现场实习的学生应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

3.指导教师在中期实训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教育。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习前、实习中、实习后各环节闭环管理,明确动员培训、过程指导、中期检查、考核评价和反馈改进等关键节点的任务与要点。

4.为配合后续实习数据的上报工作,有真实实习场景的中期实训必须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做好过程管理,相关学院提前在校友邦设置实习计划、导入师生匹配关系,实习实训结束后,从校友邦系统导出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及相关实训材料,做好电子归档工作有真实实习场景的中期实训环节在实习结束后次月将实习数据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三、中期论文

1.相关学院拟定中期论文工作方案。中期论文工作方案应包括中期论文工作的日程安排,学生分组情况,论文选题及撰写要求,指导教师安排及职责要求等内容。

2.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中期论文选题,撰写中期论文。中期论文主要应从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中选题,原则上应一人一题中期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

3.学生提交中期论文定稿,指导教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评定论文成绩

四、其他要求

1.学院实习教学内容设计,应涵盖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安排、实习指导书等,科学合理安排目标层次、任务体系、实施规范和注意事项。教学方法设计应创新实习模式,鼓励开展探究式、实操性实习,而非简单地开展参观式、观摩式实习;要注重综合运用数智技术,打破时空限制、安全瓶颈,丰富形式,提高质效。

2.专业认知实习及中期实训教师集中指导的实践教学工作量将按照学院报送的工作方案中的集中指导明细进行核算集中指导的实践教学工作量总量不超过该课程对应学分的课时总数涉及集中指导的务必在工作方案中写明具体的日程安排、指导天数、指导老师及课时等详尽内容,方案中没有按要求对集中指导工作量进行详尽说明的年底一律不予认定实践教学工作量

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专业认知实习及中期实训原则上分专业、班级或小组集中组织时间安排应严格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进度表与周数执行。实习时长在两周内的需每天写日志,实习时长在两周以上的每周写周志,专业认识实习报告不少于1000字,专业中期实训报告不少于2000字。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专业认知实习、中期实训的学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实训报告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评定学生最终成绩。专业认知实习、中期实训及中期论文完成后2周内学院汇总学生最终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

    4.各学院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发布专业认知实习及中期实训开展的图文报道,特别是集中指导环节,发布的图文报告应详尽记录集中指导开展的全过程,年底将作为实践教学工作量认定的重要支撑材料。

5.58日前,各学院将专业认知实习、中期实训和中期论文工作方案纸质档(签字盖章)及电子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0),联系人:杨文绮,联系电话:81971585 

    

教务处

2026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