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产业创新步伐,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和职业能力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微专业”是指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围绕某一急需紧缺领域、前沿交叉领域或职业发展方向,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微专业名称原则上与学校现有专业名称应有区别,充分体现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职业能力发展需要,可分为急需紧缺型、交叉复合型、职业发展型。微专业具有“小学分、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特点,目的是帮助学生拓展学科视野与专业技能,或提升职业通用能力与发展素养。
各学院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建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更好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和产业人才需求,将促就业实效作为开设微业的重要目标,鼓励学院与用人单位强化供需对接,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帮助学生拓宽择业范围,提升学生就业能力。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微专业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建设方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
2.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
3.微专业课程群结构合理,教学大纲、课程内容符合学科和产业发展趋势,能够支撑预期培养目标;
4.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二)申报项目课程设置应注重“少”而“精”,课程总数宜为3-10门,总学分宜为15学分左右,修读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一般采取单独编班授课形式,一般15人以上方可开班。
(三)申报项目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三、材料提交
有意申报的学院,须将微专业设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于5月7日前报送行政楼A113,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微专业名称”命名打包发至jwcjsb@hbue.edu.cn。
四、相关说明
1.组织保障。各学院应将微专业建设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教学质量。学校将立项微专业认定为校级质量工程,给予一定支持
2.招生培养。立项微专业应尽快招生,开始授课培养,修完微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3.动态调整。实行动态进入和退出机制,建设期满仍未开班,或建设效果不佳的微专业,予以撤销。
4.推荐入库。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省级备案和入库工作,经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入库后,学生毕业后可登录学信网查询认证微专业学习经历。
联系人:李紫玲、李新煜 联系方式:027-81973712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设置申报书.docx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