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3-26浏览次数:10

学院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产业创新步伐,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和职业能力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微专业是指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围绕某一急需紧缺领域、前沿交叉领域或职业发展方向,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微专业名称原则上与学校现有专业名称应有区别,充分体现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职业能力发展需要,可分为急需紧缺型、交叉复合型、职业发展型。微专业具有小学分、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特点,目的是帮助学生拓展学科视野与专业技能,或提升职业通用能力与发展素养。

学院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建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更好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和产业人才需求,将促就业实效作为开设微业的重要目标,鼓励学院与用人单位强化供需对接,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帮助学生拓宽择业范围,提升学生就业能力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微专业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建设方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

2.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

3.微专业课程群结构合理,教学大纲、课程内容符合学科和产业发展趋势,能够支撑预期培养目标;

4.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申报项目课程设置应注重“少”而“精”,课程总数宜为3-10门,总学分宜为15学分左右,修读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一般采取单独编班授课形式,一般15人以上方可开班。

申报项目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三、材料提交

有意申报的学院,须将微专业设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12质版于57日前报送行政楼A113,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名称-微专业名称命名打包发至jwcjsb@hbue.edu.cn

四、相关说明

1.组织保障。各学院将微专业建设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教学质量。学校将立项微专业认定为校级质量工程,给予一定支持

2.招生培养。立项微专业应尽快招生,开始授课培养,修完微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3.动态调整。实行动态进入和退出机制,建设期满仍未开班,或建设效果不佳的微专业,予以撤销。

4.推荐入库。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省级备案和入库工作,经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入库后,学生毕业后可登录学信网查询认证微专业学习经历


联系人:李紫玲、李新煜      联系方式:027-81973712

 

                               教务处

                                                                                                    2026326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设置申报书.docx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