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做好湖北省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和2026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旨在提前布局,择优培育通过“预申报、预评审、预培育”的机制,对具有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和精准指导,切实提高我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和竞争力,力争在第十届省级、2026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突破性成绩。

二、面向对象

参加本次预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为获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成果。此外,作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获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教学单位可申报1项。

各成果应围绕学校“新财经”等优势特色领域,进行深度整合凝练,着力提升成果内涵与竞争力。鼓励跨校、跨院系联合申报,尤其此次不具备独立申报资格的单位,应主动寻求合作,以联合申报的形式融入并构建高水平团队,凝聚合力,共同打造标志性教学成果。

、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

3.跨校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湖北经济学院,第一完成人应为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

4.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材料报送

本次预申报仅需提交电子材料,请以“教学单位名称+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命名文件夹,于1130日前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文件夹内含以下材料:

1.《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附件1PDF版和Excel《汇总表》中“推荐单位(盖章)”处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盖章后扫描为PDF版。

2.按照《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填写完整的《推荐书》(附件2)《简表》(附件3Word版,以及《推荐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并制作的PDF版。《推荐书》不用盖章和签字。

相关说明

1.此次申报为预申报,申报要求、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往年,正式申报材料填报等以湖北省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原则上(省级正式评选政策要求变化不大等)将根据我校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对预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排序推荐。

联系人:李紫玲,联系电话:(02781973712

 

                                     教务处

2025930

附件1: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推荐书.docx
附件3: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简表.docx
附件4:第十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推荐书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