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9-26浏览次数:1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458 )有关精神,学校就做好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做如下提示。

    一、项目介绍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二、申报方式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及教学改革需求,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项目。有意申报项目的教师需在系统注册登录后,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定期发布的“企业项目指南”(https://cxhz.hep.com.cn/r/w),明确申报的方向及合作企业,并按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即日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三、工作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成功立项并结题的项目,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制度文件给予相应的积分认定。教师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可及时与教务处取得联系。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联系人:李新煜   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pdf

附件2: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经院发〔2024〕58号】.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高厅〔2020〕1号).pdf




教务处      

20259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