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093

为合理调配学校教学资源,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5月10日-5月23日)

1.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2023-2024-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载方式见附件1),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2.教学秘书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必须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初次核对。

3.学院将核对无误后的执行计划下发给各班级,由各班级进一步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4.教学执行计划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经学院核对、班级核对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签字、盖章,5月23日交教务处运行科存档。(2020-2022级5月19日前交,2023级5月23日前交)

5.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申请并经教务处核定后进行调整。

6.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结束,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后,如有错开漏开课程,由学生学院直接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解决教师落实问题。   

(二)教学任务落实(5月24日-6月2日) 

  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落实要求(附件3)。6月3日前,各学院完成A类专业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的编排,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课表初步排定后,各学院要注意检查班级课表合理性。

(三)统一排课与教材征订(6月5日-6月9日)

  1.6月9日前完成全校课程编排及检查工作。

  2.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应及时填报课程教材,同一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教材由系(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学院审核后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3,录入方法见附件4)。教材填报应于6月9日前完成,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教材选用应认真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55号)进行,各学院应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及备案工作,如实填报《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附件5),于6月9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至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A210),所有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

  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6),对应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相对应的马工程教材。

二、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参照附件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各阶段工作任务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各学院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优先安排讲授各类基础课程。

  4.法商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任务待教学计划确定后单独下达,独立排课。

  5.本学期为学生提供2轮选课机会,下学期将不再安排第3轮选课,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做好选课准备。

附件1:教学秘书-教学执行计划导出.pdf

附件2: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xls

附件3:教材征订规则与要求.docx

附件4:任务教材录入教程【教师版】.doc

附件5: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xlsx

附件6:马工程教材总表(2023年4月更新).xls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