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实习环节的整体质量,学校拟进行2023年优秀毕业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专任教师)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不超过毕业实习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数量见附件。
其中,优秀毕业实习生需满足: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在校友邦系统提交不少于8篇实习周志并按要求提交实习总结。教务处后期核查中发现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且名额不递补,请各学院严格审核评选资格。
各学院请于5月26日前将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电子档、纸质档(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行政楼A210)。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