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3号)、《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湖北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鄂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工作安排,拟对第一批立项建设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序号 | 现代产业学院名称 | 牵头学院 |
1 | 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丰学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学院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数据要素现代产业学院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4 | 金融科技现代产业学院 | 金融学院 |
5 | 数智化财会审现代产业学院 | 会计学院 |
6 | 数智语言服务现代产业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7 | 数字媒体产业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二、考核内容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立项建设时建设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从创新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构建校企合作的“新财经”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搭建服务地方行业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等方面,全面总结2024-2025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工作进展、建设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交各指标项目对应的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考核对象于10月16日前提交《现代产业学院2024-2025年工作进展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见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自评打分表中的指标项进行命名汇总),纸质档进展报告及自评打分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A21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8207862@qq.com。
联系人:杨文绮,联系电话:027-81971585。
附件1:【鄂经院发〔2024〕21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XX现代产业学院2024-2025年工作进展报告.doc
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