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专家库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专家库预备人选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1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专家库预备人选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管理政策,深刻领会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建设项目的内涵与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处事客观公正,原则性和组织性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3. 原则上具备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在专业领域或教学管理方面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4. 应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咨询等相关工作。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人选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要求

1. 各教学单位限报1人,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的推荐方式。

2.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校外行业企业专家(不占用本院推荐名额),推荐的校外行业企业专家须熟悉了解相关领域或行业产教融合发展动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产学合作经验。

3. 教务处按照程序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核,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推荐至湖北省教育厅。

4. 推荐人选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推荐人选条件,坚持认真遴选、择优推荐,确保专家推荐人选质量。同时,推荐工作需遵从被推荐者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专家学者个人意愿。

2. 专家库涵盖学科(专业)类专家和教育教学管理类专家,各高校要统筹考虑学科专业覆盖面和类型结构。优先推荐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优先推荐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有突出教学成就和贡献的学术带头人、一线教师及管理专家。

3.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定期更新专家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将进行标注并及时移出专家库。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表》于9月30日17:00前报教务处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lixinyu@hbue.edu.cn,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113)。

 

联系人:李新煜   联系电话:73712

 

附表: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