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教师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开课且排课的教学班,不包含留学生教学班、网络课程教学班、第二学位教学班、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教学班、重修教学班等,多师同堂教学班按教师分开参评。
二、评价内容及流程
课堂教学评价主要包含对教学材料质量、课堂教学实施质量、过程性考核实施情况等三个方面的评价,评价项目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材料评价、学生评价、督导及领导干部评价、考核设计规范性评价等四项,详见附件1。
(一)课程教学材料评价
1.评价内容
在学校指导下,以开课学院为单位组织课程教学材料评价。课程材料应包括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或实验指导书)、考核大纲四部分,其中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不参与评价,仅为评价其他材料内容提供参考,评价参考标准详见附件2。在课程教学材料评价模块中,除学校给定的评价指标外,学院还可自定义课程材料评价相关指标,如材料归档、教学资源研发、教学模式创新等。
2.工作流程
(1)各学院研究制定工作流程、要求和评价指标、标准,并开展教师培训,指导教师优化课程材料。
(2)请各学院参照《参评课程清单》(另行发布)组织教师提交课程材料,所有课程材料按“教师姓名+课程代码”命名,于2025年10月28日17:00前打包提反馈(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多师同堂教学班不同教师的课程材料评分默认相同,只需一位教师提交课程材料。
(3)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课程材料评价,填写《评分详情表》(附件3)《评分统计表》(附件4),并撰写学院课程材料评价报告(附件5),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材料反馈至教务处。
(二)督导及领导干部听评课
1.评价内容
在学校指导下,以开课学院为单位组织院级督导和学院领导干部(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开展听评课。督导及领导干部评价基于“两性一度”和成果导向的要求,围绕教师课堂教学的内容、组织和效果进行。
2.工作流程
(1)各学院研究制定工作流程、要求,确定听评课标准,开展听课人员培训。
(2)参照《听评课教学班清单》(另行发布),以开课学院为单位安排听评课。须保障每个在本院开课的教师都至少被听评2次。被听教学班可由教师本人自荐,也可由学院直接抽选。
(3)开课学院应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听课量,随机安排院级督导、学院领导干部开展听评课,需注意避免将同一教师所有教学班安排给同一听课人。如学院因人员不够,无法达到覆盖要求的,应及时反馈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校级督导填补空缺。学院需在10月9日17:00前填报《学院听课安排表(模板)》(附件6)并录入至评教系统。听课人可直接在系统查询、听评被安排听评的教学班。
(三)学生评教
由学校组织全校选课学生进行期中、期末评教,具体安排以学生评教专项工作通知为准。学生评价基于“两性一度”和成果导向的要求,主要围绕学生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进行,学生评教问卷分为理论课问卷、实验课问卷、体育课问卷、思政课问卷四类。
(四)考核设计规范性评价
1.评价内容
由学校在教务系统导出本学期开课教学班的考核设置情况,并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54号)要求对各个课堂的考核设计规范性进行评价,主要考察教学班过程性考核的形式、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2.工作流程
(1)按教务处通知,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设置。
(2)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对照制度文件,对各教学班考核设置情况进行初审,并向学院反馈需整改的教学班名单。
(3)考试周期间,教务处对各教学班考核设置情况进行终审,并对照制度文件评分,符合要求的教学班得满分,不符合要求的教学班不得分。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统筹谋划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要求,统一评价标准,做好讲解答疑,做实培训指导,强化沟通交流,真正落实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各学院应于9月24日前提交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工作方案(附件7),并按上述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其他材料。
(二)请广大教师认真对照制度文件落实教学规定,对照评价标准优化课程材料,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工作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