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课表编排准备工作,现就核对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核对的教学执行计划年级为2020-2022级。
2.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2023-2024-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载方式见附件1),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3.教学秘书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必须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初次核对。
4.学院将核对无误后的执行计划下发给各班级,由各班级进一步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5.教学执行计划经学院核对、班级核对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签字、盖章,5月19日前交教务处运行科存档。
6.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申请并经教务处核定后进行调整。
7.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结束,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后,如有错开漏开课程,由学生学院直接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解决教师落实问题。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