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教学奖励工作,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文件精神,将对2020年度各类教学获奖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统计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为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校级教学荣誉奖(含校级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教学奉献奖),校级授课竞赛奖,校级年度优秀教学奖,优秀实习指导奖,优秀毕业论文指导奖,优秀导师奖,教师个人无需申报,由教务处依据学校奖励文件统一核发。
三、学院只需汇总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荣誉奖,省级授课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和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同时审核获奖教师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可申报。
四、奖励金额(分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执行(附件1)。
五、多位教师共同获得的奖项,由主要负责教师按对应标准进行分配。
六、11月30日前,各学院下载填写《2020年度教学奖励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连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一并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B-201)。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经院发〔2017〕39号).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