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5级新生课表编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6月16日-6月19日)
1.本次核对的教学执行计划年级为2025级新生(含第二学位)。
2.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2025-2026-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下载方式见附件1),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3.教学秘书与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完成对教学执行计划的初次核对并签字后,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一起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签字、盖章,6月19日前交教务处运行科存档。
4.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可更改。确需变更的,需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并附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附件3),教务处审核后调整。
二、落实教学任务(6月20日-6月26日)
1.课程所属学院落实任课教师时,须优先安排优质师资负责“新财经”实验班课程教学。严格落实《湖北经济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规定》,提倡和鼓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程或学科前沿课程。
2.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教学任务,于6月26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排课不分段,2025级普通本科新生课程起止周为5-18周,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课的学院,请提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
3.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合理合班,控制班级人数。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有多个班级请按顺序合班(如1班和2班合,3班和4班合),数学类课程合班不得超过2个行政班,思政类课程教学班人数控制在100人内或合班不超过2个行政班。
4.“一课多师、多师同堂”的教学班要将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到具体周次。
三、课表编排(6月27日—7月4日)
1.6月27日前,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需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其他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排。6月27日-7月4日,教务处完成全校课程编排及检查工作。
2.2025级课表编排时间紧、难度高,请各学院严格参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模板).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