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和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管理人员,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教学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各基层教学组织。
(二)评选名额:拟定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奖”5名、“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5名、“教学奉献奖”2名(以上统称“教学荣誉奖”),“基层教学组织奖”2个,“教学管理奖”1名。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教学奖励办法》。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基层教学组织)对照参评奖励类别,填写附件表格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参评“教学荣誉奖”需填写《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教学荣誉奖申报表》《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评分表》;参评“基层教学组织奖”需填写《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奖申报表》;参评“教学管理奖”需填写《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管理奖申报表》。
(二)单位推评。各学院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填写《附件6: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三)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教学委员会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综合审核意见,评选各奖项获奖人选。
(五)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对获奖人选进行审定。
(六)获奖人选名单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坚持条件,宁缺毋滥,认真做好此次推评工作,经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提交明确的推荐意见,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1)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1份,由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2)每项申报:申报材料1份,内容应含申报表(“教学荣誉奖”还应包含评分表)、支撑材料,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
2.电子材料:(1)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1份,按“XX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命名;(2)每项申报: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并按“XX学院-XX奖-教师姓名或基层教学组织名称”命名 ①申报材料PDF文件1份,内容应含申报表(及评分表)、支撑材料;②评分表Excel文件1份(“教学荣誉奖”提交)。
上述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按“XX学院-2025年教学奖励申报材料”命名并提交。
3.提交方式:电子材料6月18日17:00前发送邮箱jwczlbgs@hbue.edu.cn,纸质材料请于6月18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办(行政楼B-201),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咨询
教学荣誉奖申报:李阳雪,(027)81973934。
基层教学组织奖、教学管理奖申报:李紫玲,(027)81973712。
五、注意事项
1.每项奖励各学院限额推荐1位教师(1个教学组织)参评。
2.同一教师当年仅可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教学奉献奖”其中一项。已获评教职工教学奖励的个人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3.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4.填报近5年教学工作情况,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度至2024年度。填报近3年教学工作情况,统计时间为2022年度至2024年度。填报评选周期内教学工作情况,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
5.年龄、教龄的填写和计算均精确到年月,教龄以进入湖北经济学院任教的时间开始计算。
附件1:【鄂经院发〔2023〕21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教学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