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学校教学资源,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第2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一)核对学期教学执行计划(10月27日-11月2日)
1.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对2020-2021-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方式与要求见附件1),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调整,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微调,请相关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执行计划审核完毕后,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再次导出执行计划并打印。
2.各学院对照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实填报《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有中期实训任务的班级,需提前制定实训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
(二)报送纸质材料(11月3日前)
各学院将审核后的教学执行计划、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中期实训方案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A210),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三)教学任务落实(11月3日-11月15日)
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落实要求(附件3),先确定A类专业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任务,其余任务于11月15日前完成。
双学位班、法商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
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任务待教学计划确定后单独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
(四)排课与教材征订(11月16日-12月1日)
1. 11月21日前,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学院、信通学院、体育学院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12月1日前完成全校课程编排。具体排课规则要求见附件4。课表初步排定后,各学院要注意检查班级课表合理性。
2. 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所有课程都应征订教材,同一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教材由系(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学院审核后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12月1日前填报完毕,具体要求见附件5。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6),对应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相对应的马工程教材。
(五) 选课(12月7日-12月18日)
12月7日—12月12日,组织开展下学期第一轮选课工作;
12月14日—12月18日,组织开展下学期第二轮选课工作;
1月11日,公布课表。任课教师、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确认个人课表。
二、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参照附件要求完成各阶段阶段任务,各阶段工作任务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各学院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优先安排讲授各类基础课程。
教务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