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长、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范围
(一)上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低于该学期总学分1/2的学生;
(二)上学年取得的学分低于该学年学分1/2的学生;
(三)累计取得的学分低于二、三年级应修学分2/3的;
(四)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五)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发到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交给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四)通知家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五)家长面谈
对面临延长学业或退学的学生,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六)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1.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2.各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对学业预警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相关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将《学业预警反馈表》(附件4)(电子和纸质)于9月21日之前交教务处学籍办A211。
(二)请各学院联系休学期满未复学学生,要求学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退学申请表或者由学院填写本科生退学处理申报表(学院用),交到教务处学籍办A211。
附件:
5、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