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各基层教学组织实际运行情况,现对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含A、B类)负责人拟调整变动情况进行集中审批备案。要求如下:
1.为保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稳定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原则上任期内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不予调整,所做调整应符合学校文件的原则性规定,教学单位或个人不应随意提出调整申请。
2.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调整由所属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决定替任人选,学院在此基础上填写、提交变更审批表(附件1)。
3.调整申请由教务处初审后统一报人事处,经学校正式发文后方可生效。
4.各教学单位实际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与教务处备案有出入、存在需调整情况的应于3月2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审批表报教务处建设办(行政楼A304),电子扫描版发送至jwcjsb@hbue.edu.cn。为切实落实本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原则上本次集中办理后本年度不再受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变更申请。
联系人:汪长凌、闻雅馨,联系方式:(027)81973712。
附件2:【鄂经院发〔2022〕79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