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学生学业顺利完成,依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3月1日8:00 - 3月6日12:00,务必在此期间完成报名,逾期不可退选或更改课程。
2.重修课表公布时间:3月13日,教务处将公布组班重修和辅导重修具体安排。
3.重修开始上课时间:组班重修学生第4周开始按新课表上课;辅导重修学生按后续通知办理手续并确认辅导安排。
二、重修对象
1.必修课程(含个别专业指定选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者。
2.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者。
3.对已修必修课程成绩不满意,想提升成绩者。
三、报名方式
1.查询需重修课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查看个人学业完成情况,确认需要重修的课程。
2.网上自主报名:确认课程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依次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报名”完成报名。若报名困难,请拨打027-81973792联系教务处。
四、重修方式
重修报名结束后,根据课程报名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安排重修:
1.组班重修: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0人的课程,由开课学院组建重修班级,课时安排为原课程计划课时的1/3,授课时间一般为周五晚上或周末。
2.辅导重修:对于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将采取辅导重修方式,具体安排由辅导教师直接通知学生。
五、重修缴费
学生需依据所选重修课程学分,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具体的缴费流程和标准请参照学校财务处的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退选或更改重修课程的申请。请学生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确认好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操作,避免因逾期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每位学生每学期重修报名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以避免上课时间冲突,影响学习效果。若因特殊情况报名课程较多,请同学们提前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协调,合理规划上课时间。
3.3月13日,教务处将公布组班重修和辅导重修的具体安排。组班重修的学生需从第4周开始按照新的课表上课;辅导重修的学生则需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办理辅导重修手续,与辅导教师确认辅导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
教务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