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3月5日(星期六)至3月6日(星期日)进行本学期缓考考试,请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请学生本人于3月3日至4日到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各院系应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缓考学生考试,严格阅卷,并在第3周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缓考成绩。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各院系、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3月5日(星期六)至3月6日(星期日)进行本学期缓考考试,请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请学生本人于3月3日至4日到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各院系应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缓考学生考试,严格阅卷,并在第3周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缓考成绩。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