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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09浏览次数:354

1955年,我国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会上通过了普通话的定义,那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该标准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对普通话的标准做出了明确的定义。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普通话既是规范化的汉民族共同语,全国通用,语音就要有一定的标准,要以一个地方的现实存在着的语音为标准音,绝不是什么人为地虚构的东西;更不能把几种方音糅杂在一起,勉强地合成一种既非此又非彼的东西。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汉语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多少年来,北京语音的标准音地位,早已被大多数人公认了。

  北京语音音系的形成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以元代周德清所编《中原音韵》为证(时间约在公元1324年前后),这本书如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歌曲(北曲)所用的音韵。现在看来,大致与今天的北京音系相合。这本书称为元、明作曲家用韵、用字的依据。作者“自序”中说:“欲作乐府,必正言语;欲正言语,必宗中原之音。……韵共写自然之音,字能通天下之语。”其中以中原(北京)之音为正宗,“能通天下之语”,都是值得注意的,这就说明了北京语音在那时已经取得北京标准音的地位。

  北京这个地方,大约1000年来,辽、金、元、明、清各朝都在这里作过京都,一直是政治文化中心。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北方有过不少的大战争和民族迁徒,北京语音和北方各地语音不可避免的相互影响。北京因其大城市的地位,人口频繁地流动,自然也吸取了不少地方语音,因而在北京语言中是有其代表性的。

  明、清以来有所谓“官话”——北京音的北方话,随着当时的政治力量传布到各地,在全国汉族当中立下根基。“五四”运动以后,有所谓“国语统一运动”,后期的“国语”“国音”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大约几十年以来的话剧、电影、曲艺、广播等,早就采用了北京语音。北京语音既然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喜欢听,喜欢说,听得懂,说得出,于是自然地取得了作为普通话的语音标准的资格。

  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能说得像北京人一样,北京语音是一个标准,这是大家努力学习的方向,应当根据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逐步提高。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不应该。也不能够用不为的方法消灭,只能在汉语的发展中逐渐变化。同时,普通话也在吸收别的方言。推广普通话是消除方言隔阂,使各方言区的人除了会说方言之外,还要学会说普通话,以便互相交流思想。另外,还要说明,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就其整个语音体系来说,并不包括北京的一些土语、土音。有些土音是特殊的“音变”,比方词语中过度的“弱化”音节(听起来含糊不清),随着一些土词而发生的读音变化,至今保留在一些老北京人口中,这却不是我们所要采用的,推广的。凡琐细的语音区别,不成规律的声音变化习惯,只能给北京一个地方服务,并不能用做普通话的标准音,作为标准音的北京语音,一定是经过甄别却取,淘汰了芜杂的东西,这才可以作为标准,让全国人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