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本科毕业班有关学生:
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已经排定,定于2014年5月7日—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考试是学校的正常考试,学生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在指定的位置就坐,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任何书籍、笔记、稿纸、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舞弊论处。
2、考试时间按公布的清考安排表进行。
3、监考教师于开考前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并按要求调整学生座次。
4、少数学生遇考试时间冲突的,请与开课院系教学秘书约定好清考时间,并优先清考公共基础类课程,比如数学类,外语类等。
5、凡未通过清考资格审查以及延长学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清理考试,未经批准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