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版培养方案实施工作,推动本科课程建设与改革,提升课程教学水准,学校决定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是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上的具体体现,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依据,也是考察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是教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素一般包括课程的基本信息、课程考核要求、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课程学习指导和修读建议等内容。
3、教学大纲要体现适应性。要针对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生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我校教学改革精神。特别是实行专业核心课程制度以后,很多课程经过了较大幅度的归并重组,要较好地解决教学内容的交叉与衔接问题。
4、教学大纲要有高度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检测性,要将科学知识与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对实践教学环节应有明确要求;对教学目的与要求的陈述应明晰具体,可以观察和测量;对评估试卷的信度、效度和适应度能起到纲领性作用,对学生的学习和备考能起到辅助和指导作用。
二、工作步骤
1、每门课程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2)重新编写教学大纲,没有教学大纲的不能开课。
2、2006年以来,随着新增专业的大量开办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大批新开课程需要编写教学大纲,很多传统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教学大纲需要重新修订,工作量较大,一次性出齐有难度。经研究分三个批次组织编写(修订):
第一批:通识必修课、专业核心课、新开课、整合课程;
第二批:其它必修课(含实验及实践课程)、A类专业选修课;
第三批:B类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3、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活动,专题讨论所属课程在人才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合理拟定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与教学要求,规划课程内容,避免相同内容在相关课程中重复出现。教学大纲编修前必须经过课程组、院属系(教研室)的充分讨论和论证,院系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写。
4、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三个批次顺序清理本院系所属课程,理定清单,确定批次,指定编写人和审核人,一次性填报《湖北经济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计划表》(见附件1),于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编写计划后,正式下达编写任务书,各单位按照下表规定的时间组织编写和审核工作:
批次 | 开始时间 | 截稿时间 | 拟印制时间 |
第一批 | | | 2014-2015学年度第2学期 |
第二批 | | | 2014-2015学年度第2学期 |
第三批 | | 2015年10月8日 | 2015-2016学年度第1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