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课程暨微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1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扩充课程资源,规范课程建设管理,做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版准备,教务处拟立项建设一批新课程(含20门微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主要针对未纳入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新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体现学科知识交叉、专业发展前沿、校企合作共建共授的新兴课程。教学内容无显著变化仅课程名称、代码、学分修改的课程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课程类别。可选通识必修、通识选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实验实践课程任一类别。

2.课程材料。各申报课程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新课程申报书》(附件1),并完成不少于2章的重点章节教案及课件。

3.课程团队。组建包括主讲教师在内,不少于3名教师的课程团队,至少2名教师能够主讲本门课程,鼓励与校外单位共同组建教师团队。

4.组织论证。各申报课程应自行组织至少3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内容论证。

5.申报名额。各教学单位一般申报不少于2门,至少包含1门专业课程,未开办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三、建设任务

1.任务目标。立项建设新课程需完成全部课程教学内容设计,包括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等材料,纳入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重点遴选支持20门左右课程制作微课,上线校内网络教学平台,并通过本年度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2.建设支持。每门立项建设新课程给予一定课程建设经费,验收通过后划拨。微课给予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立项后划拨。

3.成果验收。教务处于11月初组织统一验收和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未通过验收课程不予划拨课程建设经费。

四、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5月9日17:00。

2.材料清单: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汇总材料。(1)每门课程提交《湖北经济学院新课程申报书》及不少于2章的课程教案及课件作为支撑材料,制成一个电子文档以“学院+课程名称”命名,无需提交纸质版;(2)经学院审核盖章的《湖北经济学院新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提交方式:汇总表提交至行政楼A304办公室,全部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jwcjsb@hbue.edu.cn。联系人:李紫玲,电话027-81973712。

五、其他

通识选修课申报参照《关于开展2022-2023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新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wc.hbue.edu.cn/3d/09/c704a277769/page.htm)执行,结果纳入本次新课程申报总量控制。

 

 

                                                      教务处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新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新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