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新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337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2022-2023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人文与社会、艺术与欣赏、自然与科技、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等五大类课程均接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课程定位:符合学校通识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应适宜零起点学生学习,原则上不需先修课程。

2.课程内容:充分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主要内容符合五大通识教育模块之一,讲授经典内容与前沿知识,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案例、专题讲座、文献资料等。

3.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应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强,具有与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及相关专业能力,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主讲教师负责主持课程规划和建设,对课程教学设计、内容、方法、水平和质量负责。

4.课程团队:由主讲教师组建,不少于3人,其中每名教师均应能够主讲本门课程。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院系的课程团队。

5.学分学时:原则上应为2学分。

6.教务系统中已有类似课程的不再重复开设。学校已有通识选修课课程库详见《湖北经济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凡已获准开设的课程要按期开设,首次开设时间应在2023-2024-1学期。

2.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师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附件1)。

3.课程所属学院组织至少3名及以上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论证,确定是否推荐开课。具体审查要素包括: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师德师风与授课资格情况,课程内容意识形态情况;

2)课程内容是否符合学校通识教育理念及相应通识教育模块的内涵,是否适宜零基础学生修读,课程教学与考核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3)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410日前,各学院需将学院审核盖章的《湖北经济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附件1)及《湖北经济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行政楼A21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wangting@hbue.edu.cn。联系人:王婷婷、贾云龙,电话027-81973792

 

                    教务处


                    2023323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