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2020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将2020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制作安排如下: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时间 | 值班人员 |
低碳经济学院 | 94 | 6月1日上午 | 柯清华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90 | 6月1日上午 | |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学院) | 180 | 6月1日下午 |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199 | 6月2日上午 | 孙彦波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8 | 6月2日下午 | |
法学院 | 161 | 6月3日上午 | 夏惠英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55 | 6月3日下午 | |
工商管理学院 | 526 | 6月4日上午 | 李新煜 |
6月4日下午 | 张金丽 | ||
会计学院 | 552 | 6月5日 | 盛玮 |
金融学院 | 488 | 6月8日 | 苏佳玲 |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大数据学院) | 434 | 6月9日 | 舒昊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312 | 6月10日 | 汪长凌 |
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学院) | 289 | 6月11日 | 文丹 |
艺术设计学院 | 332 | 6月12日 | 曾天宝 |
毕业证书制作规程:
1.学院工作人员到行政楼学籍办A113领取证芯与照片到指定会议室。领取时间为上午8:15 ,下午14:15。
2.值班人员敦促学院工作人员在A111办公室粘贴照片后,在A416按证书制作范本盖章。
3.学院将符合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的证书以及照片领走,不符合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标准的证书交值班人员。
4.值班人员将不符合授予条件的证书送回学籍办保存。送回时间为上午11:50,下午16:50。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