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考核

(一)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细则由各单位自主制定,考核方式一般采取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学院考评等,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学院将考核结果A类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情况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结果,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成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下一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费和本年度负责人津贴。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暂停发放下一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费和本年度负责人津贴,整改合格后予以补发。

二、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年度总结

各单位结合考核结果,认真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工作,报告内容为本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突出基层教学组织在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上的成效和经验,总结当前基层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以及主要的改革建议。总结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要求面面俱到,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篇幅1500字以内。

三、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的推荐及认定

(一)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实行限额推荐,优秀比例不超过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10%有基层教学组织的单位,分别推荐1A类和1B类基层教学组织(如有)参评。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4)对本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进行书面汇报,并报送其它相关业绩支撑材料

学院遴选推荐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积极参与本科教学,本年度无教学事故、无成员评教排名连续两个学期在全校后10%(以2023-2024教学年度内两学期评教数据为准),且无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2.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积极开展教学交流及业务学习,活动形式多样,活动记录完整,每月不少于2次活动记录。

3.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积极投入教学建设,考核年度获得不少于两项省级以上“典型成果”: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在“新财经”改革、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专业认证、学生指导等方面的各类成果。

(二)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与核实,组织专家评审,并将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名单上报至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并予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表彰。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1125日前将附件1234及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年度总结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304),相应电子材料请打包以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命名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

联系人:汪长凌、闻雅馨;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3:基层教学组织专任教师信息汇总表(按2024年11月1日最新情况填报).xls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