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教务处拟于近期开展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本科生导师考核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导师考核工作。考核细则由各单位自主制定,考核方式一般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评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形成《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无专业生源教学单位本科生导师考核由指导学生所在学院和导师所在单位联合进行,记录在本单位考核结果中,附件加盖联合单位公章。
2.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下一轮的岗位聘任中下调一级。
二、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学年小结
各单位结合考核结果,认真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总结工作,报告内容为本院加强本科生导师制的具体举措,突出本科生导师在引领学生思想、辅导学生学业、指导学生科研、帮扶学生就业创业上成效和经验,总结当前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以及主要的改革建议。总结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要求面面俱到,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篇幅1000字左右。
三、 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及认定
1.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实行限额推荐,根据各学院专任教师数量及生师比情况进行分配,各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3。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对本年度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书面汇报,并报送相关业绩支撑材料。
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连续担任本科生导师1年以上,且与每位被指导学生每月见面指导不少于1次。
(2)在学生思想引领、学业辅导、科研指导、就业创业帮扶等方面成效显著,学生满意度高。
(3)在担任导师期间,被指导的学生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在担任导师期间,教师没有教学事故及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2.各部门联合评审。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团委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导师指导的学生进行访谈,了解指导情况,评选出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导师名单上报至校长办公会。
3.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优秀本科生导师名单并予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本科生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 材料报送
1.《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
2.《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无需提供业绩支撑材料;
3.导师制工作学年小结。
11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304),电子版请以“XX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命名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其中《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及业绩支撑材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文档中签字盖章页需扫描替换。
联系人:汪长凌、闻雅馨、陈子越;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导师分配名额.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