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对2024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报名条件
2023级、2024级在校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学生可报名,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招生科类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3.招生章程中限制转专业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休闲体育专业学生);
4.2024级6个新财经实验班的学生;
5.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含2023级和2024级会计学(ACCA)、会计学(CIMA)、金融学(农银长江)学生及2023级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学生;
6.高考非英语语种申请转入英语类专业的学生;
7.艺术学类申请转入非艺术学类专业的学生;
8.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9.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10.经学院和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三、比例及计划数
2023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2024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0%。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基数根据各专业班级容量确定,详见附件1:2023、2024级学生可转入专业计划数及限制条件。
四、考核方式
1.不受转出比例和转入计划数限制的学生,免于转专业考试。转专业受转出比例或转入计划数限制的,须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考试总分相同的学生,按数学考试成绩、新生摸底考试成绩依次进行排名。
2.考试内容:
2023级:政治(30分)、高等数学(上册)(70分)
2024级:政治(30分)、高中数学(70分)
五、工作流程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至10月30日晚上23:59,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在“学生转专业申请——申报”中进行网上报名。
2.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提交此次转专业报名,且仅可填报一个意向专业。未在教务系统中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转专业。
(2)可申请转入的专业及招生科类限制情况以本方案附件1为准,后续现场确认时学校将审核学生报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再开放转专业报名系统修改志愿,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3)报名信息保存后,务必点击“提交”,当审核状态为“待审核”时,则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系统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后续现场确认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截止后不再开放报名系统打印)。
(4)转入学院报名期间请勿对学生志愿进行审核,正式报名结束后再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审核学生志愿。
(二)志愿调整
1.办理条件:当线上报名专业志愿数超过该专业可转入计划数的3倍时,学生可申请修改一次志愿到非受限专业(志愿数小于可转入人数的专业),具体见教务处后续通知。
2.办理要求:11月1日下午17: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如需申请志愿调整,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行政楼A211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批,提交审批时无需签字盖章,仅需填写报名信息,待审批通过后再交转出、转入学院签字盖章,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定。
(三)资格审定
11月4日上午8:00至11月6日下午17:00,学生需携带转专业申请表(未打印的学生可补填附件2,一式一份)至转出、转入学院签字盖章,并至教2智慧教室207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定完成后则报名成功,未进行资格审定的学生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四)转专业考试
1.考试名单公布:11月8日,公布需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并公布免于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
2.组织考试:11月10日上午,教务处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
3.名单公示:11月10日当天公布相关转入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名单一经公示,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
4.成绩查询:不在拟录取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公示期内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五)学籍异动
本学期,教务处统一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根据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细化转入转出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审批流程,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加强专业认识教育,切实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2.学生应当全面考虑后审慎选择,建议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填报专业志愿,特别是备注物理首选/限理工的专业,对数学要求较高,请务必预判学业风险,谨慎报名。
3.线上报名不符合条件或未进行资格审定的学生,不具备转专业资格。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
4.请学生注意转专业各项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的,不予受理。
5.通过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成绩单,其新专业修读及已修课程学分的认定与转换,参见后续教务处相关通知。
6.转专业学生的档案转接工作由学工处、教务处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不得将人事档案交由学生保管。
附件1:2023、2024级学生可转入专业计划数及限制条件.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