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课程试行课程免考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校在相关课程中试行课程免考制度,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生入校后,一般应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个性化发展,在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创新创业和信息技术类课程中,设置免考条件,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申请期末考试免考(须参加课程平时学习,不参加课程期末考试),其课程成绩按相应规则记录。

二、申请条件

相关课程免考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大学英语课程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530分以上或取得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79分及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基础大学英语视听说(1-2》《基础大学英语读写译1-2课程免考,由任课教师认定该课程成绩,期末成绩不低于90分,其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二)大学体育课程

当学期入选校级各体育竞赛项目代表队且进入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赛事运动员名单的学生,可以申请当学期《大学体育》课程免考,由竞赛带队教师认定该课程成绩,期末成绩不低于90分,其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三)创新创业课程

获当年《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中认定的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A+类竞赛全体队员、其他竞赛排序前五),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免考,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竞赛类别、审核获奖材料并组织任课教师录入成绩。获A+类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期末成绩认定不低于95分,其他成员不低于90分;获A类和B类创新创业类竞赛国家级奖项,项目负责人期末成绩认定不低于95分,其他成员(排序前五)不低于90分;A类和B类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负责人期末成绩认定不低于90分,其他成员(排序前五)不低于85分。课程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四)信息技术类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学生,可申请《信息技术基础》程序设计基础(python)课程免考,由任课教师认定该课程成绩,期末成绩不低于90分,其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三、申请流程

学生在上述课程期末考试前2周在教务系统申请课程免考,并上传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大学体育、信息技术类相关课程的免考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任课教师认定并录入成绩。创新创业课程的免考申请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并认定,由任课老师录入成绩。免考申请通过后,必须参加课程的平时学习,不参加课程期末考试。

学生如在课程结课之后达到免考申请条件,可按重修免考的方式申请,不参与重修课程学习和考试,由重修辅导教师认定该课程重修成绩。大学英语、大学体育、信息技术类课程不低于90分,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根据申请学生的获奖级别和团队排序,按本通知要求认定,不低于85分。

课程免考制度仅针对2024级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试行,其余学生需按要求参与上述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