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管理职责分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管理职责分工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学校审定,现予印发。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管理职责分工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教学管理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管理机构及分工
(一)学校教学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各专门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指导教学工作的学术性咨询机构和审议机构,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履行教学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职责。
(二)教务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教学管理方面履行计划指导、统筹协调、监控评估和信息服务等基本职能。
(三)各院(系、部)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心,具体组织教学管理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各院(系、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主持各院(系、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各院(系、部)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本院(系、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教学督导组、教学质量科是教务处实施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通过调查、座谈、听课、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搜集并反馈教学环节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监督、评价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学习先进的教学管理理论和方法,研究教学管理规律,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正常运行。
(三)研究本科教学管理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教学管理现代化、数字化建设,确保教学管理信息安全。
(六)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适应本科教学管理要求的队伍。
三、主要教学管理职责分工
详见附表:《湖北经济学院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职责分工细则》。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职责分工细则
主题词:制度建设 教学管理 职责分工 细则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