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10浏览次数:383

各院(系、部)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做好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结题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实施细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065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结题范围

20147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2.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认真填写《申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并于2015915统一将《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等结题材料送教务处(高教所),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buegjs@126.com

3.教务处(高教所)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教学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2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1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的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的复印件,反映教学成果应用的证明材料等)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1份。

 二、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结题范围

20142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2.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认真填写《申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并于2015915统一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buegjs@126.com

3.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

4.专家审核:学校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聘请57名校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结题评审组,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审核。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2)评审专家提问与质询;

3)评审专家查阅相关材料;

4)结题评审组确定评审意见。

5.结题工作完成后,《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等结题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5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2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项目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的复印件,反映教学成果应用的证明材料等)

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范围

201312月之前立项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2.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认真填写《申请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并于2015915统一将《课题成果评审表》、《研究报告》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buegjs@126.com

3.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

4.专家审核:学校审核后,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组织专家(3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1)通讯评审: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将结题评审材料送交结题评审组专家,由各专家写出评审意见,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综合各位评审专家的书面评审意见后,形成最终结论;(2会议评审: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集中组织评审组专家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审读结题评审材料,提出课题的结题评审意见。重点课题的结题工作由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负责组织进行。

5.《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单独装订)、《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报省规划办。

6.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证书》

7. 结题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将《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证书》复印件等结题材料送到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教所)归档备案。

()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单独装订)(一式5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重点课题一式4份、一般课题一式3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3课题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的复印件,反映教学成果应用的证明材料等)

四、结题受理要求及安排

(一)材料受理要求

1.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负责人要按项目(课题)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课题)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向教务处(高教所)提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说明表》。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向高教所提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课题)执行期满,取得预期成果,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申请项目(课题)结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对自己提供的《结题报告书》、《课题成果评审表》、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准确填写《结题报告书》和《课题成果评审表》;认真撰写项目(课题)研究报告等,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3.提交的《结题报告书》、《课题成果评审表》等结题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面或成果评审表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4.成果附件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核实,并加盖公章

5.《申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申请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书》、《课题成果评审表》,《研究报告》等均用A4纸打印,并报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

6.《申请结题汇总表》、《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等可在教务处(高教所)网站“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处下载。

(二)截止时间

请各(系、部)2015915交《申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申请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说明表》,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材料;于2015930交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材料。

(三)受理单位

教务处(高教所):行政办公楼三楼A304室;联系人:李爱辉,电话:81973712,邮箱:hbuegjs@126.com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教所) 

20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