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掌握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任课教师需按时填报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1.教务处网站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教学日历维护”。
2.进入“教学日历维护”界面,选择拟录入内容的教学班,点击“新增”进入“新增教学日历”页面。
3.“新增教学日历”页面中“课程名称”“教学班信息”“总学时”“周学时”“起止周”“周次”及“上课日期”已自动生成,教师可自行设置教学日历自动保存时间。
4.教师应根据该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安排填写“上课内容”“上课要求”“备注”等信息。“上课内容”栏请具体规范地描述每次课的教学内容或实验内容。“上课要求”栏请具体规范地描述每次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备注”栏可根据授课实际填写需备注的信息。
5.同一教学班有2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课程教学日历,系统默认由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位于第一位的教师录入,也可以由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指定该教学班其他任课教师录入。
6.教师可根据需要,在“新增教学日历”页面下方点击“模版下载”,在该教学班的模版中填写完成各项内容后,点击“日历上传”将已填写完成的模版导入到系统中。(备注:模板导入功能只适用于下载的对应教学班的模板,相同课程不同教学班级如果教学进度如果一致,应将进度计划内容复制粘贴至每个教学班的模板后一一导入,以免出错。)
7.保存及提交:录入过程中可在“新增教学日历” 页面右下方点击“保存草稿”随时进行保存,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如发现提交后有误,可返回至“教学日历维护”页面右上方点击“撤销提交”后更改。(备注:如填写内容中出现英文单引号等特殊字符或超过规定字数限制,系统将无法提交,请教师填写时务必认真核查。
8.打印:在“教学日历维护”页面,在需打印的课程名称前打勾,然后右上方点击“输出教学日历”后进行打印。
二、注意事项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9月13日24:00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日历提交工作,未按时间提交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学内容填写应认真、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填写。
2.广大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
教务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