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学位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19号)的工作要求,我校将启动2023-2024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此次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按国家学位中心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本次论文抽检工作继续使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进行,各学院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分批次完成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信息的补充、上报、核对确认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完成抽检专家库的信息更新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信息报送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核对及整理
请各学院在9月3日之前在格子达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本科抽检稿的下载及复核工作,具体操作见“格子达系统本科抽检稿下载指南”(附件1)、“格子达系统导师端核对抽检稿操作指南”(附件2)。若指导老师需替换格子达系统的本科抽检稿,需按照论文抽检工作的原文报送要求整理好新的抽检稿并按要求命名后提交给学院进行替换。
2.“论文信息汇总表”信息补充
由于论文信息采集方式的变化,本年度的抽检原文上报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分别为2024年6月前授予的学位信息及2024年6月后授予的学位信息。
(1)2024年6月前授予的学位信息
各学院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筛选本学院2024年6月前授予的“学位授予信息表”,按照“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3)中的相关填报要求完成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的补充及核对工作。
(2)2024年6月后授予的学位信息
2024年6月后授予学位信息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已在学位授予阶段完成了核对及上报,此次不用再进行补充填报。各学院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筛选本学院2024年6月后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仅需填写“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栏的信息即可。
3.“论文信息汇总表”及论文上传、核对确认
各学院需在9月13日之前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及论文原文的上传、核对确认环节,具体操作流程见“院系用户操作手册-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由于抽检原文的核对需一篇一篇进行确认,请各学院合理安排上传及核对的时间。
(二)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1.专家推荐标准
各学院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2.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各学院需在去年上报专家信息的基础上完成更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在教务处反馈的“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中筛选“上年度在库专家”,对需要更新的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并将更新的部分标黄;
(2)专家信息删除:因退休或下半年即将退休、离职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论文评审工作的在“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备注“删除”,并写明原因;
(3)专家信息新增:在教务处反馈的“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中筛选“本年度指导老师”并按照“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中的填写要求补充专家信息。
各学院在9月13日之前将“专家信息更新汇总表”电子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反馈至教务处实践办。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要求严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对于在本次论文抽检中最终反馈结果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及所在学院,学校将根据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指标严肃处理。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专班做好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在9月3日之前核对好,所有的系统上报流程在9月13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