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生学业情况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8-22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为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学业完成情况,现开展本学期学生学业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

二、自查时间:学生需于826日前完成学业自查,学院可组织学生在本学期首次晚点名时集中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询

三、自查方法

(一)学生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网站,在信息公开端口查询专业培养方案(http://jwc.hbue.edu.cn/6284/list.htm);

(二)学生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查看个人学业完成进度。需要补考的学生需按时参加补考;需要补修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与实验课程的学生,请按照“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修、免修的通知”要求申请补修;需重修的课程请于补考结束后按照后续重修通知的时间办理。

(三)(应届毕业生)所有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必须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分方可毕业,需要补修该课程的学生,请按照“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选修课程补选的通知”要求申请补选;

(四)(应届毕业生)按照培养方案第6条“专业与课程修读指引”的规定,需修读本专业发展前沿课程的2021级普通本科生,如本学期未选修前沿课程,请按照“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选修课程补选的通知”要求申请补选。

(五)(应届毕业生)我校实行专业核心课程制度和专业学位课程制度,专业学位课程是学生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专业核心课,授予学位时,学生所有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学生学位课程算术平均分低于70分的,可按照后续教务处重修通知的要求申请课程重修,学位审核时,学位课程以该门学位课程最高分计算平均分。

学业情况自查是对学生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全面检视,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务必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开展自查,合理规划学业进程。

 

教务处

2024年822